據新華社央視報道近日,一則有關患兒家屬舉報湖南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“不交錢不發車”,以致延誤一個多小時導致患兒不幸離世的消息引髮網絡關註。湘鄉市衛生局7日回應稱,從目前調查情況看,患兒家屬舉報情況部分屬實,已就此事作出處理決定。
  2013年12月23日傍晚,譚女士僅14個月大的孩子,突發疾病,要從湘鄉市人民醫院轉運到湖南省兒童醫院救治,在這個過程當中,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堅持要先交800元的救護車費用才能夠轉運。最後,好心人幫譚女士湊足800元。雖轉到省兒童醫院搶救,但孩子仍不幸離世。
  湘鄉市衛生局副局長曾偉7日接受採訪時表示,從目前調查情況看,患兒家屬舉報情況部分屬實,一是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確曾要求先交錢再發車,但是並沒有耽誤一個多小時,只延誤了20多分鐘;二是湘鄉市距長沙市有100多公里,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收取800元救護車車費“不符合規定”,比正常標準偏高。
  對此,湘鄉市衛生局作出一系列處理決定:取消湘鄉市人民醫院2013年度績效考核一類單位的評選資格;對該院院長、分管副院長批評教育;責令整改,對值班的急救中心工作人員等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。此外,湘鄉市衛生局還制定了急危重症病人接診、轉診的相關規定,要求全市醫療機構不得因費用問題拒絕急救服務,且必須嚴格按規收費。
  湘鄉市人民醫院負責人也表示,該院將優化服務流程,各科室應就病人病情與120工作人員溝通,作出是否緊急救治的建議。經協商,醫院已補償患兒家屬9800元。
  ■聲音
  急救體系缺陷有待完善
  一些市民認為,雖然目前尚無明確證據表明患兒死亡與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延誤轉診時間有直接關聯,但院方不顧患者實際困難,唯利是圖的做法太不人性,不僅不符合醫療工作者救死扶傷的醫德要求,更有違中華民族守望相助的道德傳統。
  業內專家指出,我國的醫療急救體系管理仍舊缺乏強制性法律規定,受到體制、交通、協調等眾多因素的影響,有些地方存在急救指揮不統一、無序競爭、“黑車”泛濫等現象,影響了對急救病人的快速有效救援。相關部門應統一醫療急救管理體系,整合資源完善急救網絡,面向公眾普及急救知識,確保緊急醫療救援的及時性與有效性。  (原標題:湖南調查“120不給錢不發車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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